舞蹈治療的中西文獻回顧 – 3

(一) 舞蹈治療的先驅 Mary Starks Whitehouse (瑪莉懷特豪斯)

瑪莉懷特豪斯的背景

她早期是一位舞蹈教師,畢業於德國瑪莉魏格曼舞蹈學校,主要學習現代即興舞蹈和動作創造課程。後來因為生命中的重大事件厭倦舞蹈,進而認識心理學家榮格,並且因此接受榮格的心理分析治療,成為榮格的病患。

她將舞蹈與榮格的積極想像力的論點結合,發展自己的舞蹈治療法,以關注潛意識為指導方針,經由夢、幻想、自由聯想或是藝術活動中浮現出來的種種而聯繫內在不同的部分,進而達到統合狀態。她以這個概念,引導身體擴大到未意識到的心靈層面,這成為她的主要理論,早期稱為深層動作。

她認為舞蹈治療中所謂的舞蹈,與一般人認為的跳舞有很大的不同,應該稱為律動較為恰當,因為律動屬於自然而原始的肢體語言,它不是經由學習出現的動作。同時,她也不喜歡用治療這個字眼。對她而言,舞蹈治療的理論是要透過行動和經驗學習,而不只是依賴思考、閱讀或他人的教導,以達到治療的目的。

理論基礎:榮格理論

她的舞蹈治療理論受到榮格的啟示,榮格心理學理論主要在說明精神的結構,以及此結構的過程與力量。精神結構可以分成三個基本層次:
1. 統整我(Self),是各種心理能量動力的整合,能讓人聽到自己內在的聲音。這些內在的聲音可以透過自我擴展感官的經驗而了解,也可以透過個人或集體潛意識而感受到。
2. 自我(Ego),是意識的一部份,包含個人潛意識。是一個人整體個性中抽取的某些特性,它可以直接經驗到外界的物質部分,所以,它也是我們面對外界反應的那個部分,這使得自我往往是在不停地改變之中。
3. 集體潛意識(collective unconscious),包含陰影和原型,指任何事物最原始的型態,是人格的底層。

瑪莉懷特豪斯認為情感衝突就是起因於自我的不同部分,因此,透過舞蹈探索潛意識、意識的領域,以及尚未為人所知的人格特質,可以讓個體的意識範圍擴大到以前所未意識到的心靈層面,進而達到統合狀態。因此,治療者要充分協助案主走向內心之路,也就是案主的自我追尋之路。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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