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病患生命意義的追尋 – 8

寬恕

美國堪薩斯大學教授湯普森(L. Y. Thompson)和其他學者指出,寬恕是一種釋放,使一個人對於得罪自己的來源不再有負向的情感。得罪自己的來源可能是自己、另一個人,或一種難以掌控的情況。

最典型的寬恕就是原諒一個人,寬恕會和心理創傷的復原同步進行,經歷寬恕的過程,會讓彼此對關係的下一步做出更明智的抉擇。

至於寬恕自己,則是因為當事人感覺羞恥或有罪惡感,有罪惡感的人通常會自責,後悔自己做過某件事。要消除罪惡感,必須採取某些修復行動,例如坦白認錯或道歉。自我寬恕(self-forgiveness)被定義為「一種釋放的過程,使人們不再對自己過去犯的錯事有所怨恨」。由於我們隨時都得面對自己,如果不能自我寬恕,後果就會比不寬恕他人更為嚴重。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內科醫師周希誠,曾在一場演講中分享他在安寧病房陪伴臨終病人步向生命終點的過程。他特別強調「幸福人生四件事」的重要,透過道別的過程,讓病人和家屬及早做好面對死亡的準備,這樣的過程不但可以安頓雙方的心靈,更可以讓生死兩無憾。

所謂的「幸福人生四件事」就是,要及早對臨終的家人說:「謝謝你、對不起、再見、我愛你。」他建議家屬可以向家人感恩、懺悔、慎重地道別說再見、以及傳遞愛和熱情。這樣做可以讓雙方有機會表露自己的情感,坦誠地溝通過去來不及說的話和做的事,在病人即將走入生命盡頭之際,做一個完整的交代。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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