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舞蹈治療在歐美的發展
1940年代一位現代舞者、也是舞蹈老師的Marian Chace受邀至美國華盛頓特區的聖伊莉莎白醫院,以身體自由舞動的方式,協助精神疾病患者抒發情緒、增進互動與身體覺察。她在過程中運用音樂,讓人們透過音樂的節奏,跟自己身體的節奏呼應,產生自己的律動,並覺察自己的情緒。
同一時期的歐洲地區,也有Mary Stark Whitehouse、Trudi Schoop、Irmgard Bartenieff等人,在她們的工作上整合了心理治療、創造性舞蹈、舞蹈動作分析等概念,讓舞蹈治療的內涵越來越多樣。
這些人是舞蹈治療的先驅者,可稱為第一代舞蹈治療師。他們從現代舞的自由精神,而發展出以情感表達為舞蹈治療團體的工作基礎。雖然這樣的方式應用性很強,然而在理論的說法和實際的應用之間,卻有相當大的可能性和不少的模糊性。
第二代舞蹈治療師在1970年代提出理論和臨床的發現,他們的背景來自各相關領域,他們想在應用之外,能有相關知識來支持這個學門。跟第一代相較之下,較大的改變是身體動作必須伴隨口語的共同合作以及透過研究建立身體動作的評量工具,自此開啟跟心理學門之間的對話。
期間,美國舞蹈治療協會(American Dance Therapy Association, ADTA)在1966年成立,2000年舞蹈治療已被美國聯邦政府(U.S. Federal Government)認定為心理健康領域的一環,是一項新的心理助人的專業學問。紐約州政府也率先認可舞蹈治療為創造性藝術治療的一支,之後各州跟進。
~ 待續 ~